标准来源 | EP10 |
检验项目 | 规定指标 |
性状 |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结晶性粉末;无臭,味苦。 |
熔点 | 151-154°C |
结 构 式 | |
颜色反应 | 应呈正反应 |
对照图谱 | 液相图谱主峰保留时间应与对照液主峰保留时间一致 |
对照图谱 | 红外光吸收图谱应与对照图谱(光谱集185图)一致 |
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 | 应符合规定 |
酸度 | 5.0-7.0 |
有关物质 | 各杂质峰面积和,不得大于对照液主峰的峰面积 |
干燥失重 | 不得过0.5% |
炽灼残渣 | 不得过0.1% |
重金属 | 不得过百万分之二十 |
含量测定 | 含(C6H10N2O2)应为98.0%-102.% |
微生物限度检查 | 应符合规定 |
包装规定 | 25公斤/纸泊桶,20公斤/纸泊桶 |
作用与用途 | 脑代谢改善药,用于脑动脉硬化症及脑血管意外所致的记忆和思维功能减退的治疗。 |